龙治民在家连杀48人最新进展消息 龙治民杀人案纪实刑事大案真相(8)

公安部研究人员深入调查龙的家族及成长史后拿出的一份犯罪研究报告,有助于我们了解龙的杀人经历: 龙 6岁、其妹3岁时丧母。基于传宗接代的观念,


  公安部研究人员深入调查龙的家族及成长史后拿出的一份犯罪研究报告,有助于我们了解龙的杀人经历:

   龙 6岁、其妹3岁时丧母。基于传宗接代的观念,其父娇惯放纵龙,去地里干活也用背篓背着。但龙在同学中年龄最大,个子却最小,师生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学恶 作剧戏弄。“文革”期间,龙成立了一个红卫兵组织,抄家、批斗干部,倾泻了平日怨气。然而好景不长,村里成立革委会时,龙差点被揪出批斗,其组织随之瓦 解。

  龙少年颇好学,常借月光读书,但囿于历史环境,学无所用,受挫后便意志消沉,自暴自弃,曾自编了一首充满自嘲的打油诗为己“征婚”。最后因自身条件,只娶得一残疾女子。龙心绪恶劣,处境孤独,在社会上没有朋友。

   龙迁到王后即经常借口这病那病不出工,出工也不出力。生产队规定每个劳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400个,龙所做却不到100,有时还给自己偷加工分。分配到 名下的粮食都懒得去背,常由队上派人送到家里。王群众帮助移民盖新房,龙却钻在借住的屋里装病。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龙靠混工分吃“大 锅饭”过不成,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陕西省年均发生凶杀案405起,比解放初至70年代猛增 87.5%;1995年至2003年,年均杀人案件778起,比此前再猛增92.2%。犯罪分子心狠手辣,动辄一次杀死、杀伤多人,杀人碎尸、焚尸。作案 动机多为报复、图财、奸情。“为了钱,不择一切手段。”陕西省公安厅一位警官认为,龙治民正是这样一个典型。

  陕西省公安厅及地县刑事技术人员反复对现场进行勘验,提取各种证物1006件,对48具尸体逐一进行了损伤检验,将其死因、年龄、性别以及被害时间作出了科学鉴定。对被害者388件衣服用警犬进行气味鉴别,照印照片3800张,为辨认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证据。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

  据办案人员回忆,龙治民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在法庭上得知被判处死刑,龙治民说:“我想不通。”

  法官:“为什么想不通,你杀了那么多人……”

  龙治民:“人家黄巢杀人八百万,都没判死刑,为何给我判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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